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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要求

发布时间:2020-01-27 来源: 办公室 浏览:

全体教职工:
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大部署,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,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:

1.非必要,不外出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避免参与社会活动和探亲访友活动;

2.居家注意室内通风,做好消毒等各类防护工作;

3.假期外出人员,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返青后第一时间填写《外出人员返程情况统计表》,发送给校办公室人员,并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测,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,并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,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;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,应立即电话告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说明身体状况及家庭详细地址,到指定医院治疗。

4.作为教育工作者,我们要履行社会责任,做好学生、家长的舆论引导,正确获取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,不随意转载未经证实的疫情报道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带头维护社会秩序,齐心合力,做好防控。



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   

2020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