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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组工作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9-01 来源: 浏览:

为促进年级组工作不断抓细抓实抓经常,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开展,现特制订年级组工作考核办法。

一、对小学部按年级组进行考核。

二、对各年级组各项工作采取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考核办法。各年级组每月赋予基础分100分,每月考核公示一次。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,每月考核分数分别占全学年考核的十分之一。

三、根据学年末最终考核分数,从高到低对年级组按照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定,其中优秀年级组2个。学年中出现违反师德要求、教育教学事故、教学质量下滑、组内工作混乱等情况的评定为不合格。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按学段分别进行评定。

四、扣分

1.卫生:教师办公室卫生凌乱扣2分,各班级及班级环境卫生不过关视情形每班次扣1到5分

2.考勤:凡未正常办理考勤手续,在办公室考勤检查中现缺勤情况的,每人每次扣5年级组长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年级组考勤记录报办公室,迟报每天扣2分。年级组记录情况与办公室日常抽查不一致,查证为虚报隐瞒的每次扣10分。

3.学生管理:学生在校内外出现作弊抽烟打架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,视情节轻重,每人次扣25分

4.教学工作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本年级教学常规检查工作,每次5在教务处抽查中出现违反教学常规的现象,每人2上课迟到3分钟以内1分,迟到五分钟以上扣5分,十分钟以上扣10.

5.德育工作:未按照要求组织全校或全年级班会、德育活动等,每次扣5分;班级未认真开展,每班扣2分。

6.教学成绩: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考核,下同。

小学低于城东区第六名扣5分,从第七名起,每降低一个名次增扣5分;初中以全市第17名为限,每降低一个名次增扣5分;高中低于光华中学扣10分。

7.在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中,如挂牌课、值班、备课组(教研组)活动等,不按时到岗、不认真履行职责的,每人次扣5分。

五、加分

1.主动组织学生德智体美劳活动,经学校批准,组织有序,取得良好效果,每次加10分。(不含全校性活动)

2.本年级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校级奖项每人次加2分,师大3分,级(小学部为区级)加4省级6国家级8.

3.教学成绩

按照综合成绩进行考核。

1)小学:取得城东区范围内第一名加10分,第二名至第五名,分别加8、6、4、2分。

2)初中:全市第17名为限,每高一名按加5分累计。

3)高中:高考超西宁四中加15分,超西宁十四中加30分。

六、考核结果运用

1.考核获得优秀年级组称号的,在年度考核中评优比例为30%,评定为合格的年级组根据上级下达给学校的比例均分剩余名额,评定为不合格的年级组不下达比例。

2.考核获得优秀年级组称号的,在年度班主任、教师评优评先中评优比例为30%,评定为合格的年级组评优比例为10%,评定为不合格的年级组不下达比例。

3.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推优名额,优先从获得优秀年级组称号的年级中产生。根据学校工作实际,当推荐名额有剩余时,可从获得合格等次的年级组中产生。

七、本办法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