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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行政科室工作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9-01 来源: 浏览:


各行政科室均应履行好本科室工作职责,做到职责上墙。

对各行政科室的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占比60%)、校领导考核占比20%)、述职考核占比20%)。

三、各科室每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,采取扣分加分两种方式每月公示考核分一个学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

扣分

1.办公室卫生脏乱差,内部摆设杂乱的,每次扣5

2.相关工作资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全、不及时报校办公室存档的,每次扣5

3.出现工作失误,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形每次扣1050分

4.对年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,每次扣5.

5.工作不细致不公允受到教职工反映,经查证属实的,每次扣10

6.由于科室负责人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,在学年考核分值中10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,在学年考核中扣5

7.工作不积极主动受到主管领导批评的,每次扣10

8.科室或科室人员出现违反廉政要求,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0分

9.科室负责人应于每月5日前向办公室+报送本科室人员考勤记录情况,迟报每天扣2分。年级组记录情况与办公室日常抽查不一致,查证为虚报隐瞒的每次扣10分。

10.在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中,如挂牌课、值班、备课组(教研组)活动等,不按时到岗、不认真履行职责的,每人次扣5分。

加分

1.承担学校大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牵头科室加20分,配合科室加10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在加分范围内)。

2.工作成绩出色受到相关单位表彰的,在学年考核总分的基础上,根据级别市级师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020分30分

、校领导考核是由校领导组成考核组,对各行政科室进行随机考核,必要时可随机抽取年级组长教职工代表参加

述职考核每学年举行一次,由教职工从德廉等方面进行打分,满分100分

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,其中80分80分以上为优秀,80分以下到60分60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

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处室可进行重组、轮岗,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,免去科室负责人职务。评定为优秀的科室颁发优秀科室荣誉证书,并为科室全体人员颁发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证书

十、本办法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。